醫患合作:乙肝患者能提醒醫生甚麼? | 香港中文大學-閱肝

醫患合作:乙肝患者能提醒醫生甚麼?

醫患合作:乙肝患者能提醒醫生甚麼?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香港仍屬乙型肝炎(乙肝)中度流行地區。醫學界估計,本港成人的感染率由以往的一成,已下降至一成以下。本來這是一個不錯的消息,事關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是導致肝癌的主要原因,乙肝病毒感染率下降,意味着將來肝癌的個案有望減少。(打個岔,肝癌的病發率的確下降中,由2000年每10萬人中有20人,下降至2015年的14.1人。)

雖然如此,但1988年以前出生的嬰兒(即29、30歲以上的成人),情況可能有點不同。

政府在1988年開始,把乙肝疫苗納入本港的兒童免疫接種計劃中,根據台灣的經驗,乙肝疫苗的確大大減低這群已打了針的人患上肝癌的風險。可是,尙未接種過乙肝疫苗的人,有什麼方法保護自己?(這裏暫且不談疫苗未能起作用的一群。)

問過醫學界人士,最大的提示,就是有沒有親人曾患肝癌。如果有,應找醫生作乙肝篩查,即抽血化驗有沒有乙肝病毒在體內,化驗項目是「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至於家族沒有肝癌病歷的話,基於香港仍然是乙肝中度流行地區,也應該跟醫生商量要不要抽血化驗。

如果驗出身上確帶有乙肝病毒,定期覆診以外,以下三件事要留意:

  • 主動要求風險評估
    世界衞生組織2016年10月出版的《乙肝丙肝檢測指南》建議,醫生需每年替患者作病情評估,例如使用FibroScan這種非入侵性儀器,檢查有沒有肝硬化。(一旦驗出肝硬化,便要開始服用抗病毒藥。)另外,醫生也應每年化驗病人的「谷丙轉氨酶」(ALT)、「乙肝病毒載量」(HBV DNA)、「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以及「乙肝病毒e抗原」(HBeAg)這4項,以監察病情或用藥療效。(編按:按此了解更多檢測項目用途

事實上,如果主診醫生每年未曾作以上檢查及化驗,病人也可以要求。

  • 定期接受肝癌篩查
    應每6個月接受肝臟超聲波檢查,加上化驗「甲胎蛋白」(alpha-fetoprotein,AFP)水平,有助及早找出肝癌,這對同時患上肝硬化的患者尤其重要——他們甚至可能需要每3個月檢查一次。由於並非所有公立醫院均為慢性乙肝感染者提供上述肝癌篩查,患者或要另找其他醫療機構作檢查。(編按:延伸閱讀〈乙型肝炎患者必須懂的預防肝癌秘訣〉
  • 留意有否遺漏處方
    患者一旦開始接受口服抗病毒藥療程,在醫生沒有指示停藥的情況下,必須繼續服用,以保護肝臟,故此,醫生不會貿然暫停處方。(編按:詳見〈甚麼時候不用再服乙肝口服藥?〉每次覆診取藥時,務必細心檢查一下所取的,是否包括口服抗病毒藥。一旦發現遺漏處方,應立即告訴主診醫生。

寫這三點,沒有對抗或不信任醫生之意,反而想強調的是「醫(生)患(者)合作」的重要性。如果患者採取主動有所要求,而醫生認為不合適,這個何嘗不是一個好好溝通的機會!

*本文醫學意見由中大肝臟護理中心主任兼內科及藥物治療學系教授陳力元提供

【編按】
本文原題〈乙肝病人的自保方法〉,新題為編輯所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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